新加坡警方今日(24日)發出文告,指商業事務局聯合警方於本月9日至22日展開為期兩周的全國執法行動,216名男子和119名女子因涉及欺詐或充當「錢騾」(指用自己「傀儡戶口」為別人轉移或處理非法得來資金的人),正協助警方調查,他們年齡介乎16至81歲。
警方稱,這335人相信涉及超過850宗詐騙案,詐騙類型包括冒充朋友、投資、求職、電子商務、冒充政府官員、租屋等,涉案總額逾1540萬坡元(約9367萬港元)。聯合早報表示,他們可能面對欺詐、洗黑錢或沒有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欺詐罪最高10年監禁和罰款,洗黑錢罪最高10年監禁或50萬坡元(約304萬港元)罰款,或兩者兼施;沒有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罪面對最長3年監禁或最高12.5萬坡元(約76萬港元)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