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九次締約方大會(COP29)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庫舉行,經過加時開會後,與會國於當地時間周日(24日)凌晨3時達成協議,發達國家承諾到2035年或之前,每年提供3000億美元(約2.34萬億港元)協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有關金額較過去協議要求的每年1000億美元(約7800億港元)高,但低過部分發展中國家在是次會議提出的5000億美元(約3.9萬億港元)。
與會的印度代表形容有關協議只是一種錯覺,不能解決他們所面對的巨大挑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斯蒂爾(Simon Stiell)表示,達成是次協議的談判過程艱難,不過談判結果是人類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一項保險,「就像任何保險一樣,只有按時交足保費,才會有效」。(法新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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