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上月承認以公職人員身分,索取和收受價值逾40萬坡元(約240萬港元)利益,周四(3日)被判入獄一年,是該國近50年來首次有前閣員涉貪受審最終被定罪。法官判刑時指出,易華仁的罪行,嚴重影響公眾對政府的信任。
62歲的易華仁被控在2015至2022年間,向酒店與地產大亨王明星索取新加坡F1大獎賽門票,以及豪華酒店住宿、私人飛機款待和商務艙機票等。被發現後,他將5700坡元(約3.4萬港元)轉交王明星作私人飛機付款,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罪。他又向商人林國城索取紅酒和威士忌,並收取名牌單車作禮物。
易華仁今年1月被控後一直否認控罪,案件原定9月24日開審,結果當天出現戲劇性轉折,易華仁選擇放棄抗辯,控方將控罪減至5項,易華仁全部認罪。他下周一(7日)到法院準備入獄,其代表律師稱保留上訴權利。 (聯合早報/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