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大常委會6月3日公告,日前通過的《廣東省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條例》(簡稱《條例》)自7月1日起實施,將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現代海洋城市、發展新型海洋裝備製造等海洋高新產業、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深化粵港澳交流合作、提升海洋服務業等。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紅記者會上表示,《条例》聚焦產業發展,推動建設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條例》提出,引導支持電子信息企業向海洋領域拓展,加快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在海洋領域的融合應用;推動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鞏固提升,支持發展深潛器、無人船艇、水下機器人等新型海洋裝備;組織開展海洋生物基因、功能性食品、生物活性物質、疫苗和海洋創新藥物等關鍵技術攻關,組織研究天然氣水合物開採關鍵技術;開展涉海空中交通、低空物流、全空間無人體系試點,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在海島、濱海發展低空經濟新興消費項目。
余建紅表示,《條例》明確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協同創新體系,加強海洋科技創新平台和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涉海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單位成立海洋創新聯盟,加強行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支持企業承擔海洋科技攻關項目,強化涉海科技型企業梯次培育機制;加強海洋高端裝備制造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涉海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等圍繞科技前沿開展海洋領域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