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彭國甫被控受賄1.34億餘元人民幣一案,5月27日在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以受賄罪判處彭國甫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彭國甫2004年至2023年擔任湘潭大學黨委書記、湖南省懷化市委書記、湖南省政協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時,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新華社)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彭國甫被控受賄1.34億餘元人民幣一案,5月27日在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以受賄罪判處彭國甫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彭國甫2004年至2023年擔任湘潭大學黨委書記、湖南省懷化市委書記、湖南省政協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時,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