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27日)通報,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羅增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羅增斌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通報顯示,羅增斌也被終止中共二十大代表、海南省第八次黨代會代表、海口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
中紀委國家監委的通報稱,經查,羅增斌違背「兩個維護」政治原則,政績觀錯位,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原則,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廉潔底線失守,搞權色交易;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目無法紀、政商勾連、毫無敬畏,通過親屬等大肆收錢斂財等。
羅增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羅增斌生於1967年10月,四川蒼溪人。其參加工作後,曾長期在四川工作,先後在四川省林業廳、廣安市、巴中市及綿陽市等政府部門任職。2022年初,從四川省委常委、綿陽市委書記調任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書記。去年底,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落馬受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