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蔚山地方法院刑事審判第一獨任庭今(6日)表示,法院對今年2月涉嫌在校園縱火的中國籍20多歲留學生,判有期徒刑18個月。
該留學生是蔚山一間大學的交換生,今年2月利用被子、手提電腦、垃圾等物品,先後在校內吸煙區、道路及附近山地等四處縱火。事發後,他打算逃回中國,但被警方拘捕。在接受司法機關調查和審判的過程中,他對其大部分犯罪事實予以否認。
法院表示,被告的縱火行為導致約50平方米的林地燒毁,險些釀成重大火災。雖然他不承認部分罪行,但考慮到未造成人命傷亡,以及他的精神狀態不佳等因素,作出了上述判決。(韓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