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4月7日通報,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劉滿倉嚴重違紀違法,貪婪腐化,退而不休,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土地整治、房地產項目開發等方面謀利,並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稱,劉滿倉搞迷信活動,違規接受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滿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