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市長沙縣3月19日發布通知,明確要求所有房企必須承諾「7天無理由退訂」。購房者自簽訂認購書之日起7個自然日內可無理由申請退還訂金,超過7天則訂金自動轉為定金。政策通過政府規範性文件強制推行,並納入誠信黑名單監管,確保執行透明。
長沙縣新政要求退訂條款必須印於認購書顯著位置,並接受住建局全程監管,避免開發商推諉。
3月21日,長沙縣住建局工作人員回應稱,政策已經全面執行,房地產開發企業反饋稱到訪量有所增加。對於退款流程,住建局也會進行全程監管。受訪專家表示,無理由退房有利於保障購房人權益,關鍵在於落地執行,保障實現快速退款。(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