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彭國甫受賄案一審,2月21日在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檢方指控,被告彭國甫2004年至2023年擔任湘潭大學黨委書記、湖南省懷化市委書記、湖南省政協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時,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4億餘元。彭國甫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中新社)相關字詞﹕彭國甫l 湖南人大 1.34億 貪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