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宜蘭縣檢方2月20日偵訊被女同事指控性侵的男警後,認為他嫌疑重大,加上有逃亡及毀滅證據之虞,依涉犯傷害、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罪名,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事發2月18日,宜蘭縣警察局某分局一名女警指控該男警員對她暴力性侵,女方事發後前往醫院驗傷,也向宜蘭縣警察局婦幼隊報案。男方否認性侵,已遭調離原服務單位。(中央社)相關字詞﹕性侵 警員 女警 台灣 編輯推介 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