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察院今(19日)披露,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李顯剛涉嫌受賄、貪污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檢察院指定,由遼寧省大連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大連市檢察院已向大連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顯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李顯剛,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李顯剛利用擔任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市長、市委書記,黑龍江省政府秘書長,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李顯剛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李顯剛生於1963年2月生,湖北漢川人。參加工作後,曾在農業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工作;2005年3月調任黑龍江省委副秘書長,此後歷任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委副書記、市長、書記,2013年底始,任黑龍江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 2024年3月17日,李顯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