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調查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鍾自然受賄、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一審,1月17日在浙江省寧波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其中故意泄露國家秘密部分因涉及國家秘密,不公開審理。
寧波市檢察院指控,被告鍾自然在2019年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將機密級文件交予不應知悉者閱看並保管,情節嚴重。
2011年至2023年,被告鍾自然擔任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原國土資源部總工程師,原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自然資源部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時,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56萬餘元。
鍾自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