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紀委監委1月16日通報稱,中共青海省委宣傳部原副部長、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原局長盧彥嚴重違紀違法,棄守新聞輿論陣地建設職責,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廉潔底線失守,搞權色交易;私德不修,追求低級趣味;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融媒體項目承攬方面謀利,收受巨額財物。
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青海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盧彥開除黨籍處分,並經中共青海省第十四屆紀委第四次全體會議追認;由青海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