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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報業集團原副總經理程峰涉賄判監11年 (18:39)

上海報業集團原副總經理程峰受賄、隱瞞境外存款案一審,1月14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裁定程峰兩宗罪罪名成立,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1年,罰款3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程峰2006年至2023年擔任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行政管理總部總經理、上海國盛典當有限公司董事長、上海報業集團副總經理、上海上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上海瑞力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上海文匯新民實業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等職務時,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入股合資、獲取投資、承接工程、競拍收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3851.78萬餘元,其中100萬元未實際取得。

2023年3月至5月,程峰先後多次將現金共計14.99萬美元(折合103.82萬餘元人民幣)交於其親屬帶至菲律賓,以其親屬的名義存入當地銀行,隱瞞不報。(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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