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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華英拐賣17名兒童案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18:19)

貴州省高級法院12月19日二審開庭審理余華英拐賣兒童上訴案,當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余華英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法院核准。

經審理查明,余華英於1993年至2003年期間分別伙同龔顯良、王加文為謀取非法利益,長期在貴州省、重慶市、雲南省等地流竄作案,物色兒童進行拐賣,得手後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他人介紹,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其間,共拐賣兒童17名。(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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