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熊雪受賄案一審12月17日在河南省鄭州市中級法院宣判,熊雪被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熊雪1999年至2023年擔任重慶市南岸區副區長,重慶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重慶北部新區管委會副主任、主任,重慶兩江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重慶市永川區委書記,重慶市商務委員會主任,重慶市發改委主任,重慶市政府副市長,重慶高新區黨工委書記等職務時,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用地審批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1.48億餘元人民幣。(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