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政協原主席、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副主任韓勇受賄案一審,12月12日在廣西南寧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韓勇被控受賄共計折合2.61億餘元人民幣,他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南寧市檢察院指控,被告韓勇1993年至2023年擔任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吉林省紀委副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副書記,陜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等職務時,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幹部任用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