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足球協會原專職副主席劉剛貪污、受賄、單位行賄案一審,12月12日上午在湖北省通城縣法院宣判,法院裁定劉剛三宗罪名成立,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70萬元人民幣。
對劉剛貪污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分別返還被害單位;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新華社)
四川成都市足球協會原專職副主席劉剛貪污、受賄、單位行賄案一審,12月12日上午在湖北省通城縣法院宣判,法院裁定劉剛三宗罪名成立,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70萬元人民幣。
對劉剛貪污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分別返還被害單位;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