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長張軍11月23日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做好歲末年初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相關工作。
會議指出,各級法院要認真落實「化解矛盾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任務,狠抓加強專門矯治教育、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救助等意見落實,依法懲治各類犯罪,做好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實質化解工作,做實定分止爭,牢牢守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堅決維護社會安定和人民安寧。
會議強調,要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要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犯罪;對於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犯罪以及社會生活、生產經營中發生的輕微犯罪,被告人認罪認罰、得到被害人諒解的,可以依法從輕處罰,以最大限度分化、瓦解犯罪,促進改造罪犯。(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