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地方法院11月9日晚間表示,在台北捷運持美工刀行兇的42歲被告王姓女子,經法官訊問後,認為被告涉犯刑法殺人未遂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傷害犯罪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應予羈押。 台北捷運板南線11月8日深夜發生乘客持刀傷人事件,造成1名男學生受傷。(中央社)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捷運 傷人 台北 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