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11月4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三次審議。草案三審稿增加了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加強對礦區生態修復工作的統籌和監督的規定,規定礦區生態修復方案應當包括尾礦庫生態修復的專門措施,明確礦區能夠邊開採、邊修復的,應當邊開採、邊修復。 草案三審稿還增加規定:開採礦產資源應當加強對尾礦庫建設、運行、閉庫等活動的管理,防範生態環境和安全風險。(新華社)相關字詞﹕礦產資源法 全國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