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周政受賄、貪污、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一審,10月17日在山西省運城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周政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山西省運城市檢察院指控,被告周政1998年至2023年擔任杭州中糧美特容器有限公司總經理,中糧包裝有限公司總經理,中糧置地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大悅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時,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業務承攬、人員錄用、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605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2003年至2021年,周政採取虛報住房獎勵、虛列開支、虛增獎金等方式騙取公款,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共計241萬餘元。
2013年至2014年,周政擔任中糧置地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中糧地產集團深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時,濫用職權,違反規定推動相關項目,共計造成國有資產損失1.01億餘元。(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