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周一(16日)開始審理社交平台TikTok 控告美國政府違憲案。提出訴訟的TikTok一方強調,禁令侵犯了用戶獲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利。美國司法部檢察官則否認相關指控,重申政府的做法是為維護國家安全,亦沒有侵犯言論自由。
這起訴訟案源於美國總統拜登今年4月簽署的一項法律,該法律規定中國互聯網科技公司字節跳動必須在明年1月19日之前,出售或剝離TikTok 的美國資產,否則將在美國被禁。TikTok 之後入稟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控告美方違反美國憲法下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論自由,要求禁制有關法例。
據美國之音報道,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三名法官分別聽取TikTok、字節跳動的律師陳詞,再由美國司法部的律師作出辯護。
代表TikTok 出庭的律師平卡斯(Andrew Pincus)在陳述中提到,美國政府沒有證明TikTok 構成國家安全風險,並且做法違憲。「這是歷史上第一次,國會明確針對特定的美國言論發表者,禁止其言論和1.7億美國人的言論。」
美國政府律師坦尼(Daniel Tenny)在庭上表示,TikTok 對美國用戶數據的大量收集,對美國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數據安全方面的理由是這一法案的基礎。這與美國公民受保護的言論保護無關」。
TikTok和美國司法部已要求法院在12月6日前做出裁決,以便任何一方在禁令生效前,有機會訴諸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