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兩岸

中石油原董事長王宜林被逮捕 涉受賄罪 (16:37)

最高檢察院今(28日)披露,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王宜林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宜林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王宜林生於1956年9月,江蘇贛榆人。王常年在石油系統工作,2011年4月出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2015年5月任中石油集團董事長、黨組書記。2020年1月,王宜林卸任,離開中石油,同年12月他被聘為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年5月他又獲聘為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年2月,王宜林被查,7月被開除黨籍。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查,王宜林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長期結交政治騙子並被其利用,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旅遊,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和職務影響謀取私利;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失管失教;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調整、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

(綜合報道)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