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荊州市中級法院今日(19日)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足球協會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賄一案,李毓毅因受賄罪判監11年,並罰款100萬元(人民幣,下同),並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2023年4月,官方通報李毓毅涉嫌嚴重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體育總局紀檢監察組和湖北省監委監察調查。今年3月29日李毓毅受賄案一審開庭。荊州市檢察院指控稱,2004年至2021年,李毓毅先後利用擔任上海市金山區委副書記、區長、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足球俱樂部聯賽保級、承攬工程項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款項共計折合逾1200萬元。李毓毅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李毓毅在任期間曾立下不少目標,例如聲稱要把各級聯賽辦成亞洲一流聯賽,「中超聯賽不斷向世界第六大聯賽邁進」。他還曾主抓青少年足球工作,推出中超U23政策,引發較大爭議。2019年,中國足協完成換屆,李毓毅逐漸淡出,此後鮮有露面,直至官宣落馬。(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