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法院今日(12日)通報,該院立案庭副庭長、37歲一級女法官王佳佳上周三(7日)被犯罪嫌疑人用刀割喉報復遇害。法院通報稱,對法官王佳佳的不幸遇害表示沉痛哀悼和無比痛惜,對殺害辦案法官的犯罪行為表示極大憤慨和強烈譴責。
據漯河市郾城區警方偵查,當日傍晚6時26分,警方接報某小區地下停車場有人被刺傷,即趕赴現場,發現法官王佳佳頸部被刀割傷,已無生命徵象。
經查看監控錄像,行兇者是法官王佳佳所辦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原告50歲黨姓男子。事發翌日凌晨3時許,警方在其家中將其抓獲,被抓獲時黨姓男子已畏罪服毒,處於昏迷狀態,經送醫治療已無生命危險。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黨姓男子在今年4月4日因駕駛兩輪電動車與李姓司機駕駛的小型客車發生輕度碰撞,經交警認定,李姓司機負事故全責。因雙方和解未成,黨姓男子於7月4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索賠各種損失1.8萬元。
此案由法官王佳佳承辦,經公開開庭審理,法官對黨姓男子主張的醫療費、施救費等損失全部予以支持,但對其住院29天中的後14天並未實際住院的財產損失請求依法不予支持,遂判令保險公司賠償黨9384.89元。判決後,黨姓男子疑對法官王佳佳未全部支持其訴訟請求心生不滿而行兇。(「郾城區法院」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