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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壇貪腐案宣判 足協前主席陳戌源一審判無期徒刑 (12:16)

【12:16更新】中國足壇貪腐案今早(26日)於湖北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涉嫌受賄的中國足協前主席陳戌源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對其受賄違法所得依法追繳,上繳國庫。

黃石市中級法院認為,被告陳戌源的行為構成收賄罪,金額特別龐大。其在中國足協任職期間,為多個足球俱樂部和地方足協在賽事安排、聯賽晉級、裁判判罰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嚴重破壞足球領域公平競爭秩序和行業生態環境,對國家足球事業造成嚴重損害;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具有酌定從重處罰情節。

法院續指,鑑於陳戌源受賄400萬元未遂,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具有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物,受賄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經審理查明,陳戌源2010年至2023年先後利用擔任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董事長、中國足協換屆籌備組組長、中國足協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投資經營、賽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逾8103萬元人民幣,其中400萬元未實際取得。

同樣涉足壇貪腐案的另外3名被告亦於今日宣判。中國足協前常委副秘書長陳永亮受賄行賄罪成,判刑14年。中國足協前黨委書記、副主席于洪臣受賄罪成,判刑13年及罰款200萬元人民幣。中超聯賽公司前總經理董錚被判刑8年。(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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