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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評論員陳杰人涉尋釁滋事勒索等 囚15年罰款784萬 (20:44)

不時批評時政和當權者的內地獨立評論員陳杰人涉嫌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強迫交易、行賄罪一案,今午(30日)在湖南省桂陽縣法院一審判決,陳杰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罰款701萬元人民幣(下同,折合約784萬港元),他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稱,陳杰人自2015年起藉自己的「網絡大V」身分,利用信息網絡有償發布虛假信息或負面信息,惡意炒作有關事件,攻擊、詆譭黨政、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起哄鬧事,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牽涉4宗尋釁滋事、2宗敲詐勒索、6宗非法經營,非法獲利732.6萬元。2013年至2016年,陳杰人又伙同他人行賄共計554.2萬元。

曾反對警違法查身分證獲封法治人物

陳杰人1972年生於湖南省雙峰縣農民家庭,2001年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曾先後在人民日報社、法制日報社旗下刊物等媒體任職;2005年受美國國務院邀請,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等機構作訪問學者。他曾因反對警察在車站等地違法隨意檢查居民身分證,獲得「湖南省2006年度法治人物」稱號。2018年7月陳杰人被帶走調查後,官方新華社同年8月曾發文稱,陳杰人案屬家族式犯罪,兼具網上黑惡勢力性質,又稱陳杰人敲詐對象包括政府官員、黨政幹部等,涉及湖南、江西、貴州等11個省市,數年間斂財數千萬元。

(紅網/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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