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越南的外交代表機構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周一(7日)在網站發出招聘信息,擬聘用一名懂中文、柬埔寨文和越南文的僱員,2個月試用期月薪250美元(約1900港元),期滿調升,被質疑薪酬過低。
辦事處所屬的台灣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回應稱,基於推動業務需要,擬增聘「當地僱員」一名,試用期間工資250美元,加上社保費54美元,合計約304美元(約2400港元),期滿將視實際工作表現調整。李憲章強調,相關待遇及薪資條件依據並完全符合越南勞動法相關規定,也參酌當地物價生活指數擬定,「並無不當之處」。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