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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院醫生否認濫開及偷取藥物 控方指被告未應診即開藥予家人 (18:26)

伊利沙伯醫院耳鼻喉科副顧問醫生李志良涉於6年間,濫開逾1000樽咳藥水及逾400粒專治療專注力不足或過度活躍症藥物等精神科藥物予家人及其他病人,並從醫院偷取有關藥物,他否認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及兩項屬交替控罪的盜竊罪,今(28日)於區院開審。控方指稱,被告的行為破壞了醫療系統的誠信、浪費公共資源、動搖公眾對醫療系統的信心及影響病人的福祉。案件押後至4月2日續審。

根據控方開案陳辭,被告李志良(47歲)1999年加入醫管局,翌年任職駐院醫生;自2011年擔任醫管局的副顧問醫生 。

開案陳辭指,於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間,被告親自或指示職員在電腦系統為8人建立診症預約記錄共160次,8人分別為被告父母、弟弟、妻子、長子X、次子Y,以及兩名家傭。被告其後向上述人士處方藥物 ,包括受管制的含可待因成分的鴉片類藥Actifed Compound Linctus(Actco)及精神活性藥物MethyIphenidate HCL(MTD)。

廉署調查發現,有關人士沒依指引求診便獲發藥物,其中一名家傭從沒到過伊院看醫生,另一家傭未經被告診症而在伊院取藥,再按被告指示將藥物交給被告。控方會依賴醫療紀錄及出入境紀錄來證明異常情况。被告另向3名病人處方過量的Actco及MTD,繼而要求3人退還多出的藥物予他,遭護士目睹經過。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服用屬鎮痛藥的Actco,以及中樞神經興奮劑MTD,但否認濫藥。被告承認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其名義開藥,私自保存六至七成藥物,餘下給予同事。涉事藥物總值14,7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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