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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球場用地改「未決定」用途 鄉議局即倡附近村落建約1.2萬個公屋單位 (18:21)

政府計劃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建屋,昨(5日)建議將擬劃作住宅用途的9.54公頃土地,暫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計劃出現變數。鄉議局建議在高球場附近丙崗村的荒廢農地興建約1.2萬個公營房屋單位,每個單位平均面積約450平方呎,供應量與政府擬議的粉嶺高球場項目相若。鄉議局主席劉業強預料,精簡城規程序可於下月通過,之後政府收地及規劃速度得以加快,料推展建屋計劃有機會較高球場項目快,亦可為本港提供中短期房屋供應。

劉業強表示,有丙崗村村民早前向鄉議局提出在該村的荒廢農地建屋,鄉議局再委託建築師深化建屋方案,認為發展規模與高球場方案相若,又指丙崗建屋方案不需要搬遷古樹,較發展粉嶺高球場更有優勢。 

被問到丙崗發展方案能否替代粉嶺高球場發展項目,劉業強表示,相信政府做了很多研究才對粉嶺高球場用地有此決定,認為相關土地可以先發展成康樂用地,再發展成住宅,但最終要由政府決定。他又指,丙崗村現時交通不便,如政府採納計劃,建議為區內提供交通配套如道路接駁,改善交通擠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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