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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下月容許配偶共用醫療券 長者毋須預先申請 任何一方使用時對方即獲通知 (17:00)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擬容許長者醫療券「夫妻共用」,及推出將醫療券金額增至2500元的3年先導計劃。醫務衛生局今日(6日)向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交代進展,計劃於下月內容許配偶共用醫療券,並擬增設電話短訊通知,當長者使用本人或配偶的醫療券戶口,系統將以電話短訊實時通知雙方,以保障他們的利益。至於增加醫療券金額的先導計劃,文件稱擬配合本年第四季推出的「慢性疾病共同治理計劃」一併推出。

立法會文件顯示,醫衛局正擬定配偶共用醫療券計劃的執行細節,其中一個原則是盡量便利長者,簡化申領過程,毋須長者預先申請。據局方初步設計,長者及配偶在雙方同意下,當任何一方使用醫療券時,兩人一同親身到訪醫療服務提供者並出示身分證及申報婚姻狀況作登記,雙方醫療券戶口即會在電腦系統上連結,直至任何一方提出書面請求選擇退出。雙方戶口連結後,當其中一方戶口餘額耗盡,即可使用配偶戶口的醫療券餘額。另外,醫衛局擬藉此推出一系列系統改善措施,包括引入電子同意書,取代以往紙本同意書。

至於「醫療券獎賞先導計劃」,《施政報告》提出長者使用至少1000元醫療券於預防疾病和管理健康等特定基層醫療用途後,增添的500元將自動發放至其戶口作相關用途。立法會文件列出有關用途包括:

(i)西醫/家庭醫生:健康評估、驗身、篩檢、防疫注射、處方預防藥物,及治理慢性病症等;

 (ii) 中醫:健康評估及慢性病症管理等;

 (iii) 牙醫:牙齒檢查、洗牙、脫牙、補牙等;

 (iv) 「慢性疾病共同治理計劃」 (於2023年第四季推出);

 (v) 全港所有地區康健中心/地區康健站的個人化服務費用,包括針對高血壓、糖尿病、膝關節痛症及腰背痛症的慢性病管理計劃,及針對後心肌梗塞、髖骨折及中風的社區復康計劃等。

另外,政府正探討將醫療券擴大至適用於內地大灣區其他醫療機構,惟須與港大深圳醫院的醫療服務標準及臨牀管治架構相若。文件指出,政府目前正就詳細標準和先決條件擬訂相關要求。至於使用醫療券付還內地醫療保險費,政府正蒐集內地大灣區各市醫保政策資料,以及研究有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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