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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小販管理主任涉因泊車問題恐嚇同事 簽保守行為 (18:20)

39歲食環署小販管理主任去年在食環署南昌辦事處停車場內,因泊車問題恐嚇其同事,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今(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被告獲准自簽1000元,簽保守行為2年,另不得干犯刑事恐嚇罪行。案情指出,被告在事主的車上留下一張紙條,寫上「冇錢租停車場就咪X學人養車啦」、「被人拉花放呔氣唔好問點解」等字句。

承認案情指出,52歲鄔姓事主是食環署的司機,被告黎君正(39歲)則是任職食環署的小販管理主任。

2021年11月28日晚上,事主發現停在南昌辦事處的私家車壞車,需要等待維修。他翌日發現汽車的擋風玻璃上貼著一張紙,寫上:「師兄,冇錢租停車場就咪X學人養車啦!你如果搞到個場要限制車輛停泊,害到揸車返工嘅師兄唔可以泊入黎,被人拉花放呔氣唔好問點解」。

事主其後查看行車記錄儀,發現一名身穿食環署制服的男子於凌晨5時許,把紙放在擋風玻璃上,他遂把事件向上司報告。其上司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認得該男子隸屬小販管理隊,其主管亦認出被告,事件其後報警處理。被告則在錄影會面中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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