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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保安涉三度非禮孫女 稱祖母得悉後反斥「就算做過都唔可以講出去」 (14:55)

八旬夜更保安員涉於2013年至2018年間,休假時三次在家中對同住孫女上下其手,並與她舌吻,首次案發時孫女僅為4歲。八旬翁否認三項非禮罪,今(9日)在區域法院受審。孫女於錄影會面下表示,她將事件告訴家人後,祖母怒斥孫女冤枉祖父,要求她道歉,其父母更跪地認錯。祖母罵孫女「唔要面」,更稱「就算做過都唔可以講出去」。

報稱退休的被告代號T.S.H.(80歲)操閩南語,受害女童X的父母居於內地,她由祖父,即被告,及祖母照顧,三人與X的叔嬸和堂姊弟同住。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首次事發於2013年1月29日至3月15日間,X年僅4歲,被告趁妻子晨運時,伸手進X的衣服摸胸部和私處,弄醒當時睡覺的X。被告表示「畀爺爺摸下,爺爺錫你先摸」,又訛稱曾對X的堂姊這樣做。

在2018年3月1日至7月18日間,就讀小四、約9歲的X在房內做功課時,被告着X坐在他的大腿,以及與她舌吻,X感到噁心後逃離,被告以粗言罵X,稱以後不會對她好。同年7月1日至7月18日,被告再次撫摸X胸部和私處。直至2021年,X因和祖母爭執受傷,X與老師和社工傾談時揭發本案,被告被捕後稱無做過。

庭上播放錄影會面,X事後返內地探親時將事件告訴家人。祖母怒斥「爺爺無可能做呢件事,你冤枉佢咋嘛」,她要求X向祖父道歉,否則不准X來港生活,X的父母為了讓女兒繼續居留本港,遂向祖父母跪地認錯。X被祖母罵「唔要面」及「好賤格」,她稱「就算做過都唔可以講出去」,祖母亦包庇祖父偷拍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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