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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局收利益「通告」沒提比賽獎品

【明報專訊】根據教育局《學校及其教職員收受利益和捐贈事宜》通告,校董會有責任就學校及其員工接受利益和捐贈事宜制定政策及提供清晰指引,確保學校行政事務等保持廉潔。校董會可授權校監或校長決定是否批准教職員接受禮物等事宜,校長或校董會成員的申請則只可交校董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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