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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言能否嚇怕一般人 恐嚇入罪關鍵

【明報專訊】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昨在庭上主動向控方提出,認為馮敬恩的行為已完全破壞社會安寧,要求控方審視整個公安條例,視乎有否其他控罪,更能表現馮的破壞社會安寧行為。事實上裁判官有權就控罪是否合適向控辯雙方表達意見,有關做法其實很常見,而裁判官的角色要中立,不便向控方直接指出應以何罪檢控。不同性格的裁判官,亦有不同處理風格,在確保控辯雙方獲得公平審訊的原則下,有些裁判官會恪守「絕對中立」的原則,從不過問有關事宜;有些則是「緊張大師」,他們關注案件控罪是否合適亦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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