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幼園家校爭拗筆劃 學者籲不強求端正

【明報專訊】有家長不滿幼稚園要求其子以寫毛筆字方式抄寫硬筆字,如將「米」字的筆劃「(見圖文1)」(捺)寫成「(圖文2)」。校方回覆本報查詢時認同捺的筆劃沒節位,是一筆過,解釋是為方便幼兒掌握才把線條拉直,但已根據教育局建議,教學生寫「(圖文1)」時以輕筆提起收筆。教育大學幼兒教育系副教授鄭佩華指出,不應強求幼童端正寫字,應着眼於培養其認真做事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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