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學生辦「勇武」論壇 演藝列「8宗罪」 指或令校方尷尬 律師:校規可能違人權法

【明報專訊】演藝學院學生會上月舉辦有關「勇武抗爭」的論壇後,本周收到校方警告信,稱當日舉辦活動至少違反8項規定,包括未經校長同意接受傳媒訪問等,又稱活動可能觸犯法例或令校方尷尬,校方已禁止該會借用場地,並考慮開紀律委員會處理。學生會認為校規不可用於規管民選學生會的集體決定,要求根據該會開出的條件與校方對話,若明日未收到回覆便會有進一步行動。本報將相關校規交予人權律師、教育學院高級專任導師莊耀洸檢視,他認為部分規定侵犯表達自由及過於空泛,很有可能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學生可提司法覆核挑戰相關規定。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