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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被追補習費 入稟狀列校名被寄學校 男拔家長反告補習社泄私隱

【明報專訊】補習社3年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當時13歲的拔萃男書院學生追討1300元學費及行政費,入稟狀除填寫男生的住址,亦有男拔地址和男生就讀班級,令校方收到申索文件。男生日前由母親代表入稟區院,稱補習社將男生的個人資料用於官司,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更令男生及其母親受情感損害,要求對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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