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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景生:回應《明報》2016年1月21日刊載的文章

【明報專訊】《明報》觀點版於2016年1月21日刊載以〈支持推行律師統一執業試〉為題的文章涵蓋多項有關法律教育的事項,包括所有實習律師將在2021年應考的律師統一執業試(CEE)。本文的目的是澄清該文章提出的一些事項,並就香港律師會(以下簡稱律師會)在2016年1月6日及11日發表的決定,解釋香港大律師公會(以下簡稱大律師公會)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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