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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界:遇截查有權打電話

【明報專訊】根據法例,警員擁有截停及查問任何形迹可疑人士的一般權力,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透過電腦查詢資料及搜查疑人是否懷有武器或藏有毒品。法律界人士指出,面對警方截查甚至被押返警署,不論記者或公眾都可要求交代理據,亦有權即場要求打電話,包括致電法律代表等求助,若警務人員堅持要帶警調查,疑人若爭持,則可能負上「阻差辦公」刑責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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