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昨出席人權新聞獎活動,在演講中建議教院可藉正名為大學的機會,檢討由行政長官出任校監的制度。他指出,教院正名需要修改《香港教育學院條例》,並交立法會審議,屆時議員將可提出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