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報告發現,有71間已停辦學校沒將空置校舍的實質管有權交給政府,佔空置校舍總數的30.3%,其中49間丟空。審計報告提及,學校若停辦或重置,空置校舍通常須根據土地條款歸還政府。有辦學團體歸還部分空置校舍,但禁止他人使用進出該處的主要通道,令教局難以運用獲歸還的土地;亦有辦學團體以曾出資建校等為由,反對政府收回校舍,或與教局簽合約時獲准不交還校舍,將之轉作辦教堂、私立小學等。
【明報專訊】審計報告發現,有71間已停辦學校沒將空置校舍的實質管有權交給政府,佔空置校舍總數的30.3%,其中49間丟空。審計報告提及,學校若停辦或重置,空置校舍通常須根據土地條款歸還政府。有辦學團體歸還部分空置校舍,但禁止他人使用進出該處的主要通道,令教局難以運用獲歸還的土地;亦有辦學團體以曾出資建校等為由,反對政府收回校舍,或與教局簽合約時獲准不交還校舍,將之轉作辦教堂、私立小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