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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可以涉重大公眾利益挑戰

【明報專訊】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表示,港大獲得臨時禁制令的聲明並非法庭命令,一般而言,法庭頒下命令後,應指明派送相關文件給被告,或在報章上刊登法庭命令。余不知道聲明是否與法庭命令一致,現有的聲明字眼非常不肯定,所涉範圍非常闊,沒有講明針對何人、要不要「下架」等。余指出,法庭命令必須非常清晰,表示命令是針對何人。余舉例說,佔領時期頒下禁制令,申請一方要朗讀法庭命令、登報及張貼命令在佔領區。目前情况而言,現仍未知道法庭頒下的命令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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