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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大校董會可終止校長委任

【明報專訊】嶺大校董會(Council)是大學行政團體,現時55%成員由特首委任,21%由嶺南教育機構推薦再由特首委任,師生代表佔24%。根據《嶺南大學條例》,校董會可行使大學所獲賦予的任何權力。嶺大另有諮議會(Court)作為諮詢架構,23%成員由特首委任,60%分別由校董會及嶺南教育機推薦再由特首委任,師生代表只佔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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