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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建源:港大校務委員會任命程序中的致命錯誤

【明報專訊】6月30日,港大校務委員會在副校長任命一事上,作出了聲名狼藉的「等埋首副」的錯誤決定。當時我們批評校委會「禮崩樂壞」,置港大既有制度與行事習慣於不顧,在任命一事上故意拖延,理由是因為按一般情况,校委會應該確認由物色委員會(Search Committee)經嚴謹甄選程序後提出的推薦人選;如果情况非常特殊,校委會要推翻物色委員會的建議,則必須提出有信服力的理由。這個重要的觀點,已經寫成議案,在9月1日的港大畢業生議會的特別會員大會上獲得高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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