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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園學生退學 無上報機制

【明報專訊】案中7歲女童於4月被幼稚園校方發現有不尋常傷痕,其後家人安排退學,女童沒有如常升讀小學。本身是幼稚園校長的教聯會副主席林翠玲說,目前沒有機制規定幼稚園向教育局上報退學或持續缺課個案。她說,在校教師會觀察學童身上是否有不尋常傷痕,但不能貿然認定屬虐待,一般會與家長溝通了解情况。若證實學童受虐,會嘗試開導家長,絕大部分個案會有明顯改善,以往未遇過這般嚴重個案。她說,若虐兒情况持續,校方為保障學童,會向駐校社工或社署求助。香港幼稚園協會會長唐少勳稱,校方不難發現傷痕,可轉介懷疑個案予教育局分區督學,甚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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