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逾時未發通知書 高院拒延期補交 律政司出錯 17佔旺藐視案被撤

【明報專訊】律政司今年3月中獲高院批出許可,起訴去年佔旺清場中涉違反禁制令者刑事藐視法庭。惟因負責案件的政府律師「睇漏眼」未有按程序在獲批許可後14天內,發出「聆訊原訴傳票的預約時間通知書」(下稱排期通知書),日前向高院申請延期以存入上述通知書,昨被高院拒絕。由於未有按程序於時限內存入通知書,律政司早前獲得的許可亦告失效,令本案17宗刑事藐視法庭起訴無法繼續,高院下令由律政司支付對方訟費。不過,律政司日後仍有權重新展開藐視法庭檢控。

相關字詞﹕佔領一周年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