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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女」以胸襲警囚3.5月 官稱被威嚇 律政司擬追究

【明報專訊】女文員參與「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時,被指以胸口撞向總督察,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昨被判囚3個月15天;同案另一男被告因拉開疑犯讓他逃去,被判入獄5個月1星期,為反水貨客示威案中所受刑罰最重一人。暫委裁判官陳碧橋表示,他因本案及另一案作出裁決及判刑後受到威嚇,但重申「我唔會因為威嚇而感到憤怒加重量刑;我唔會因為威嚇而感到害怕減輕量刑」。律政司發言人昨表示,不排除就此展開司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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